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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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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保护文化遗产 守护精神家园
中国“文化遗产日”浙江省命名表彰 大会暨文艺晚会举行,夏宝龙讲话
  本报杭州6月8日讯(记者 刘慧) “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2006年中国“文化遗产日”浙江省命名表彰大会暨2006年“文化遗产日”浙江文艺晚会今天在杭州剧院隆重举行。

  省委副书记夏宝龙,省委常委、宣传部长陈敏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志纯,副省长盛昌黎,省政协副主席徐鸿道等出席大会,并观看演出。

  夏宝龙说,浙江是文化遗产大省。近年来,我省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省的文化生态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加快抢救保护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与利用、传承的关系,已经成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历史性任务。我们一定要从促进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文化保护工程,在全国率先形成科技贡献率高、保护与利用协调发展、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新格局。要充分依托当地丰富多彩的文化、文物资源,充分发挥博物馆、展览馆、群艺馆、文化馆的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社会环境。

  会上,宣布了我省入选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单。还宣布了浙江省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名单,以及浙江省第三批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第二批民间艺术家名单,并表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晚8时许,在浙江省歌舞剧院表演的《悠悠钱塘》声中, 2006年“文化遗产日”浙江文艺晚会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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