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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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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中小企业抱团入川“淘金”
· 今明两年十件助老实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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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商潘方仁捐款亿元支持浙大医学教育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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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2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今明两年十件助老实事确定
全省老龄工作会议提出,加快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本报杭州5月25日讯 (记者 汪成明) 全省老龄工作会议今天在杭召开,会议要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走在前列、干在实处”的要求,加快全省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积极贡献。副省长陈加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我省老龄事业的发展。深化大社保体系建设,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各地要根据省政府已签发的《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通知》,用好用足政策,一方面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另一方面抓好社区为老服务建设;同时要切实加强农村老龄工作和贯彻落实优待老年人规定,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另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2006-2007年为老年人办实事的意见〉的通知》,明确“十一五”的前两年,省级相关职能部门要为我省640余万老年人办十件实事,确保老年人能得到全方位保障。

  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被列为十件实事之首。确保城镇企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突破1000万人,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确保离退休职工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并适时提高养老金标准。按照即征即保的要求,将新增被征地老年农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推进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

  全面实施以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健康工程”。健全廉租房制度,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家庭住房救助办法,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优先享受。

  加快养老服务业,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老年人生活照料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经济困难、日常生活难以自理的高龄、独居、残疾老人给予适当补贴,同时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年平均增长10%。

  完善市县(市、区)二级“12348”法律服务专线,要在各村(居)和老年活动室设立标有“寻求法律援助,请拨‘12348’”的指示牌。制作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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