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5月24日讯 (记者 李晓鹏)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今天下午在杭闭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议》。(全文刊第二版)
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通过了关于批准《杭州市家畜屠宰管理条例》和《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的决定,通过了关于批准废止《宁波市劳动监察条例》的决定。
会议用按表决器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习近平在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指出,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决议是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省委提出并推进“法治浙江”建设,是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对浙江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的进一步完善。建设“法治浙江”与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委作出的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文化大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有机构成了我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这次会议经过法定程序,把党的意志转变为国家意志和全省人民的自觉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会议依法作出的决议,进一步深刻认识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意义,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明确了国家机关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突出了人民群众法治建设的主体地位,是推进“法治浙江”建设一个十分重要的文件。全省各级人大在“法治浙江”建设中的责任十分重大,必须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要把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机结合起来,要把依法办事、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有机统一起来,为建设“法治浙江”而不懈努力。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国行、鲁松庭、徐志纯、卢文舸、叶荣宝、葛圣平、李志雄、徐宏俊,秘书长李步星出席会议。副省长陈加元,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15位公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