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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8版:政治与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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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危险14岁!
广东未成年违法犯罪平均年龄下降两岁
  广东团省委最近针对未成年违法犯罪的调查显示,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激增并日趋低龄化,犯罪年龄下降两岁,出现“危险14岁”。

  据悉,2000年至2004年,广东全省法院判决未成年人犯罪共28000多人,年均增长率近20%,其中14岁至16岁初次实施犯罪行为的超过八成。

  原因:成熟期提前教育缺失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何以迅速增长并日趋低龄化?暨南大学社会学教授马秋枫分析说,当前大众传媒的高度发展和全方位介入,造成了未成年人的成熟期提前。未成年人很容易从中学习和模仿各种行为。

  此外,贫困家庭的未成年人学习、生活上的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的未成年人面临的家庭教育缺失、就学难等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等等,都会使他们容易由于缺少关爱或受犯罪集团的引诱控制等,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对策:法律教育不能流于形式

  广州越秀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陈海仪认为:“目前学校中的法律教育,大多流于形式,很多只是干巴巴地给学生讲法条,很难引起学生的兴趣,教了等于没教。”

  马秋枫教授特别提醒,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尤其是对外来工。“父母本身的生存都没有保障,怎么可能来关心孩子的教育?社会各界都应该献出一份爱心,应该为这些得不到正常教育的外来工的孩子建一所他们的希望小学!”

  (据羊城晚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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