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时期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要有强烈的奋力争先意识、浓厚的全力干事氛围,更要有切合实际的建设之路、和谐推进的务实之举。发展区域经济,增强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力,这已成为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因此,在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特色产业培育的过程中,要正确把握新农村建设中的几个关系。
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协调推进的关系。建设新农村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战略布局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建设新农村,并不是要忽视工业化,放慢城镇化,更不是要否定工业化、城镇化,而是为了更好、更健康、更扎实地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新农村建设搞好了,不仅有利于改变农村自身的落后面貌,也有利于工业化、城镇化的顺利推进,有利于推进区域经济的发展、特色产业的培育。因此,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增强新农村建设产业支撑力,必须协调推进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
新农村建设与产业布局相统一的关系。由于区域经济的壮大、特色产业的发展对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所起的关键作用,决定了我们的新农村建设必须考虑到产业布局的状况。特别是下山脱贫,移地建设新农村,要更加注重与产业发展布局相统一。近年来,我们坚持依托产业、依托园区、依托城镇,全力推进山区农民下山脱贫的实践证明,把握好了下山脱贫、移地发展与产业布局的关系,才能更好地促进这些村的新农村建设。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与农民主体作用相统一的关系。新农村建设,就是要改变市场化进程中农业弱质、农村落后的状况,纠正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公共财政投向上的城市偏向,这就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但是,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始终是主体力量。只有让农民群众成为建设的主力军和受益者,新农村建设才能获得真正的成果。因此,既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十分重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农民群众充分参与到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事业中。而培育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区域经济,也需要正确把握政府主导作用与农民主体作用的关系。
增强硬实力与提升软实力相统一的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推进,必须正确处理好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既要为新农村建设增强硬实力,也要为新农村建设提升软实力。从欠发达地区实际情况来看,首先要抓好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经济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也要避免把新农村建设单纯当作物质文明建设的偏见,还要把精神文明建设搞上去,把软实力也增强。不仅要使精神文明建设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要成为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