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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不买房也可受益
湖州外来民工用公积金付房租
  本报湖州5月17日电 (记者 谭伟东 实习生 郭逊) 今天一早,从四川到湖州华绫服装公司打工的小伙子李中军,来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了700元公积金,用于支付上半年的房租。从今年5月起,湖州实行新政策,外来民工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目前,已有近百位外来民工用公积金支付了房租。

  2003年,湖州在全国首创外来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外来民工个人和单位每月最低各缴费66元,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便可申请贷款10万元,一对夫妇可申请贷款20万元。尽管“门槛”很低,但到目前,全市已建立公积金账户的2.4万名外来民工中,实际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只有3.3%左右,有贷款购房意向的也不超过10%。

  为更好地服务农民工群体,从今年5月起,该市作出新规定,已建立公积金账户、无自有产权住房,承租的住房用于家庭自住、居住时间连续满6个月,并且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外来民工,可凭借相应证明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按已连续租赁期内实际支付金额,每半年提一次。    

  湖州市规定,公积金支付房租并不影响买房贷款,外来民工若想买房,仍可从公积金账户中提取余额,然后申请公积金贷款。湖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罗景华算了一笔账:刚到湖州工作的外来民工,可先用公积金租房;等站稳脚跟,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小面积的二手房;若干年后有一定积累,再购买更大的新房。

  这项让更多外来农民工受益的新政策,也激起了他们对公积金制度的更高热情。用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推出半个多月来,应外来民工要求,近期又有数十家非公企业主动上门建立了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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