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入,才有产出。科技投入的多少,也成为衡量一个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标志。为此,《意见》明确规定,要大幅度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具体而言,我省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增加财政科技投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年初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整个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
据测算,如果按照这样一个增长幅度,到2010年,全省各级财政科技投入将超过100亿元,2020年将超过200亿元。
财政科技投入的增加,也将带动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的增加。到2010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将达到300亿元,到2020年,这个数字将进一步增加到1000亿元。
然而,单靠政府财政科技投入的支持,还难以满足一些企业的资金需求。为此,《意见》规定,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与科技项目、创业投资的紧密合作,积极探索发放科技开发贷款,同时,省和有条件的市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科技开发、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据了解,省科技厅正在与多家银行进行协商,探索对科技项目进行贷款贴息的具体实施办法,目前的初步想法是,企业在承担省级科技项目之后,贷款利息由政府全额或部分支付。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肖国强 陈培华 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