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行动规划》对北京奥运场馆建设和投融资工作明确提出了“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场馆建设总投资的20多亿美元中,除北京奥组委出资1.84亿美元用于临时场馆建设和部分场馆的改扩建外,其余资金的筹措都将遵循这个原则。
国家体育场的建设运营借鉴了BOT融资模式。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的缩写,表示一种项目融资模式,是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无偿地移交给政府。
国家体育场业主单位就是由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集团联合体共同组建的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在获得国家体育场特许经营权的30年内,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30年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政府收回国家体育场的经营权。这为大多数奥运场馆的建设和运营机制提供了一个范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