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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律师 参与涉法信访
· 不拿工资的信访协理员
· 不说“机关话”的调解员
· 作为“桥梁”的角色探索
· 维权救济的法治诉求
· “平安社会”的民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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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重庆律师 参与涉法信访
  从去年开始,到重庆市信访办的上访群众发现,宽敞的大厅里增加了一个“律师室”,群众涉及法律的问题都可以到律师室免费咨询,律师帮助解决信访群众的相关问题。

  去年6月1日起,重庆市司法局安排直管的50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轮流进驻信访办,每个工作日都有一位律师值守重庆市信访办,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选派参与信访工作的律师,必须达到执业3年以上这个条件。

  很多来访市民不熟悉法律,律师的解答让他们知道事情涉及的政策和法律关系及救济手段。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开展的第一天,重庆江北区嘉年华大厦女人印象商场的100多家经营户派代表上访,因为物管公司不能按期将摊位交付使用,从而造成他们不能正常营业。经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智勇的耐心解释,对上访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上访群众为律师的仔细分析所折服,放弃了想闹一场的想法。在信访办人员的帮助下,这批上访群众在了解法律知识后,通过法律手段,不到一个月每人都获得了700多元的经济赔偿。

  律师的专业性和相对于社会矛盾的客观立场,更容易与上访群众进行沟通。四川维尼纶厂某职工本想将上个世纪80年代诬陷他并致使他劳教的人绳之以法,为自己“平反”。重庆渝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看完他提供的证据后告诉他,证据不足以证明他的主张,并耐心劝导,使他打消了到北京上访的念头。

  向律师进行咨询的信访群众十分踊跃。重庆歌乐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全钰值班一天,共接待了20多个信访人,一刻都没有休息。

  重庆市信访办徐阳处长说:“通过实践,我感觉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可以引导群众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行为,对政府依法行政也起到监督和督促的作用,同时使群众对立的情绪得以缓解。一些纠缠多年的经济纠纷,经律师协调后,都转入正常的司法程序了。”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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