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12版:专版
3  
PDF 版
·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 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 绍兴市财政局提出六个“再举措”
· 三大方向 两个模式
· 今年我省政府采购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
· 国际科研、医疗仪器技术在杭交流
· 浪潮电脑备受政府采购关注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6年4月1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 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日前,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对贯彻落实省政府采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并进行专门研究。该局主要负责人指出,作为省级机关政府采购的实施部门,一定要按照省政府采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目标和总体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做好2006年的政府采购工作。

  组织专项检查。配合相关部门组织一次省级单位关于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依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和纳入省级集中政府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督促省级单位依法依规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集中采购。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依法科学合理地制定政府采购的工作程序、方式、标准等,促进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和计划。年度政府集中采购预算和计划经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确认、下达后,采购单位要及时委托给省政府采购中心,由采购中心按计划有步骤地定期实施集中采购。

  协助政府监管部门抓好评审专家管理工作。在对专家库人员进一步充实、分类的基础上,实现资源共享。省采购中心在政府采购管理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下,力求评标的公平、公正和阳光运作。

  规范省级单位对协议供货限额内的采购项目,适当控制协议供货的限额。通过招标确定协议供货项目的供应商,并以中标价格为采购上限价格,监督供应商履行协议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改善省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条件。落实专项资金用于省政府采购中心的硬件建设,目前新建成的政府采购中心办事大厅已投入使用。同时,积极完善政府采购网站,充分利用现代化电子网络手段,建立全方位政府采购平台,凸显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高效的“阳光工程”形象。

  加强省政府采购中心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采购中心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提高班子成员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二是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培训的层次和效果。

  加强对省政府采购中心的领导。研究解决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落实有关措施。进一步创新机制、制度,充分发挥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能作用。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