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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2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吕祖善在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
全面推进我省农村综合改革
  本报杭州3月25日讯 (记者 王瀛波) 3月24日至25日,省委、省政府在杭召开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经验,研究部署全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在会上强调,要按照服务“三农”的要求,全面推进我省农村综合改革。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前,省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了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汇报,深入研究了我省农村综合改革相关重大问题。

  吕祖善指出,历届省委、省政府都将“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近年来我省“三农”工作呈现出良好局面。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村发展落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乡镇政府职能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必须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入手,突破制约农业和农村进一步发展的体制障碍。

  吕祖善指出,我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努力化解影响农村稳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为此,重点要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化解乡村债务,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

  吕祖善强调,乡镇机构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中之重。要明确乡镇职能定位,理顺乡镇权责关系,合理配置机构人员,激发乡镇干部活力。要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让农村的孩子念上书、念好书。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从事权和财权相对应的原则出发,根据新的乡镇职能定位,完善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要坚决控制和化解乡镇债务。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民投入的积极性,建立起相应的财政补助制度,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吕祖善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定方案、强化督查,确保我省农村综合改革在年内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

  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斯鑫良主持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章猛进作会议小结。宁波市北仑区、嘉善县、绍兴县、开化县在会上介绍了试点工作情况。各市市长、组织部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长、税改办主任,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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