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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5版:浙江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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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五”浙江道路运输发展确定六项战略
· 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和对策
· 实现质监造价行业跨越式发展
· 交通质监部门交出漂亮成绩单:三个100%
· 把百姓出行放在首位
· 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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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和对策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 翟三扣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 翟三扣
  随着交通“六大工程”的全面推进,浙江省的公路规模和数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与此同时,公路工程尤其是高速公路的单位造价也逐年快速递增。统计资料显示,浙江省四车道高速公路平均每公里造价从1996年前的3043万元递增到了1997~2000年的3704万元,2001~2004年已达5579万元,六车道标准的项目甚至高达8779万元,个别项目还出现了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因此,如何强化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公路工程造价,实现“造价经济合理”,构建节约型交通,不仅给造价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而且也对造价管理部门各项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一、造价管理现状及成效

  近年来,浙江省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在省交通厅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逐渐形成了一定的氛围,造价控制取得初步成效,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

  1.造价管理制度基本建立。相继制定了《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浙江省交通工程概预算岗位资格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为规范计价行为奠定了较好的管理基础。

  2.造价管理网络基本形成。在造价管理站这一专职造价管理机构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市级专职造价管理机构,全省现有专职造价管理人员约30人,初步形成了省、市两级造价管理网络。

  3.概算审查初显成效。通过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对有效核减控制概算成效明显。从2004年到2005年8月底已累计审查公路项目44项(未包括市站审查项目),净核减21.1756亿元,净核减率3.58%。

  4.投标报价基本受控。通过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审查和设置,使中标价总体上处于正常的受控范围内。

  5.计价行为初步规范。通过近几年来《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补充规定》、《钢管拱桥补充预算定额》等20多项补充计价依据的制定和实施,使计价依据更趋完善,计价行为逐步得到规范。

  二、造价管理问题和原因

  浙江省的造价管理在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造价方面虽作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全省造价管理新情况、新形势、新特点和交通跨越式发展的新要求看,目前的造价管理体系还面临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造价管理法规体系和计价依据不完备,影响了造价管理工作有章、有序、有效地开展。2.造价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力度的不足,影响了造价政策的实施和编制质量。3.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措施不到位,影响了造价的源头控制。4.招投标规则设置欠完善,影响了报价行为的规范和造价控制的基础。5.工程实施中计价行为欠规范,影响了造价的最终确定。

  三、造价管理措施和对策

  针对浙江省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要从完善两个基础、深化三个转变、强化四个控制上制定措施和对策,切实将全省的公路工程造价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完善两个基础。

  一是完善计价依据基础。在2007年完成《浙江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制定工作,《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公路工程补充预算定额》两项定额标准的编制工作,基本完善全省的计价定额体系,以及《浙江省公路工程造价数据库管理系统》的研发工作。二是完善从业要素基础。着重完善造价从业人员和造价中介机构两个从业要素基础。培育注册造价师队伍和适合全省交通行业的造价人员;规范和完善执业持证上岗制度。同时,积极培育和完善造价中介机构,使其全面介入工程的设计、招投标、实施3个阶段,真正实现工程造价的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下转14~15版中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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