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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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3版:国内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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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闻简报
· 对涉农案件实行 快立快审快结
· 变“开荒造田”为“弃田还林” 塔里木河中游两岸居民开始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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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遍实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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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记者招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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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1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检察机关从3月1日起对职务犯罪嫌疑人——
普遍实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据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杨维汉 吕雪莉) “为加强检察机关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规范侦查讯问活动,保障严格执法、文明办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逐步推行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的铮铮话语,打开了我国刑事取证现代化之门。

  2006年,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项工作将分“三步走”:第一步,从2006年3月1日起先普遍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省会(首府)市人民检察院和东部地区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要案实行全程同步录像。第二步,把办理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要案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东部地区县区级人民检察院。第三步,从2007年10月1日起,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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