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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4版:全国“两会”新闻·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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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对老龄产业应予以政策支持
我省全国政协委员热议老龄产业发展
本报记者 黄宏 朱海兵
  “现在,部分老龄产业先行者苦心经营数年,最后惨淡收场。投资者无法盈利,社会也得不到好处,老年人更无法实实在在地获益。”今天,全国政协委员、浙江树人大学陶瓷研究所所长叶宏明一说起老龄产业所面临的困境,立即引起很多委员的共鸣。

  今年全国“两会”前,叶宏明专门针对老龄产业作了长期深入的调查研究,就此还提交了《关于推进我国老龄产业的建议》的提案。他认为,国家尤其是地方政府应该对老龄产业予以实质性的政策支持。

  “要发展老龄产业,政府应该在土地、税收、信贷、财政措施等方面给予全面的政策支持。” 叶宏明为此提出了一些具体设想:如建设、规划部门将老龄产业纳入城市规划,土地以划拨、协议的方式出让,并优先供地;发改委将其列入社会发展计划;税收部门应该考虑营业税及所得税方面的优惠;财政部门给予资金支持;银行优先贷款,并给予利率优惠等等。

  叶宏明说,作为投资者,往往不仅关注社会效益,更追求利润与回报。所以,老龄产业不能作为一个只依靠政府推动的纯“公益事业”看待,必须确立以市场为龙头的导向,通过政府制定扶持性的产业政策并使政策在地方上“落地”。这样,通过政府“有形的手”与市场“无形的手”双管齐下,进行合理、有效的产业引导和社会资源调配,使老龄产业真正发展起来,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使社会、老人、投资者三方得益。

  (本报北京3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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