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认真审查了《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和吕祖善省长所作的《关于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会议认为,纲要草案和报告提出的我省“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及2006年的工作部署,贯彻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体现了科学发展的要求,反映了全省人民的根本利益,符合浙江的实际情况,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会议对省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对今年工作所作的安排。会议决定批准《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批准吕祖善省长的报告。
会议指出,过去五年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文化大省建设步伐加快,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全面完成了“十五”计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今后五年是我省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必须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位一体”的战略布局,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宏伟目标。
会议强调,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起始之年,做好今年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狠抓落实,切实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十一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浙江省委的领导下,同心同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