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宁波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五”期间消防发展指导意见》和《浙江省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三年规划》精神,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切实增强全社会火灾抗御能力,近年来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
一是消防专项规划全面得到落实。近年来,宁波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建设中的消防问题,在制订城市总体建设规划过程中,根据《消防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按照《浙江省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三年规划》提出的目标,制订了本地区的消防专项规划,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统一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之中,明确各项规划要求,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是消防站布局日趋合理。根据宁波市消防“十五”规划的要求,各级政府积极筹集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消防站建设。到目前,已新建和改建各类营房、训练基地和培训中心项目18个,面积达7万余平方米,各级财政投入建设资金累计近2亿元,从原来的11个消防大队、13个消防中队,增加到现在的15个消防大队、24个消防中队(包括8个小型消防站)。
三是消防技术装备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各级政府非常重视消防装备的购置、改善工作。各地结合经济发展实际,采取多方集资,多渠道解决资金的办法,想方设法在消防装备的购置、改善上增加投入。近年来,全市共购置、更新各类消防车23辆,包括3辆大中型举高车和一批破拆车、干粉泡沫联用车、火场装备供给车、化学洗消车等特种车辆。加上最近即将配备到位的17辆消防车,以及市政府利用西班牙政府1.2亿元人民币贷款购置的16台进口举高、高喷和洗消车,全市公安消防执勤车辆将由1999年的42辆增加到114辆,宁波市的大型消防装备将实现历史性的突破。近年来,全市累计投入各类消防装备经费达到1.9亿元,消防装备的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了有效的提升,为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火灾,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物质条件。
“十一五”期间,宁波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防范火灾整体应急救援能力,使宁波市的消防整体工作达到国内同类城市领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