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台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将消防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了“平安台州”建设的重要内容,政府和部门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并实现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了“政府统抓、部门负责、消防监督、群众参与”的良好局面。去年一年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听取消防工作汇报18次,先后就消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11次,亲自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26次,市政府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3次。
台州市着力在长远建设上下功夫、办实事,将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到市政府“十大百亿”工程当中,并计划在2005年至2008年,共投入3.5亿元,进行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去年,台州市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3060多万元,新增和修复市政消火栓400多个,改造市政消防供水管网18公里,新购消防车11辆。目前,已有3个县级市和5个中心镇完成了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54个建制镇制定完成了消防规划内容。
2005年以来,台州市采取了政府挂牌、部门督办、联合执法、舆论监督等有力措施,大力整治火灾隐患,收到了显著效果。他们还按照“十个一”、“八个方面”、“五个必须、五个防止”的要求,先后开展了商场市场、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及周边地区、消防产品、建筑固定消防设施、“三合一”企业、“六小”场所、城乡结合部和物流、配货回收区域等多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
台州市公安局一直将消防工作纳入县级公安机关年度综合考核的内容,全市10个公安(分)局全部制定了年度公安消防工作考核细则。自去年9月份以来,全市公安派出所共检查单位2866家,发放《责令当场整改通知书》311份,《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97份,《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改正通知书》5份,《复查意见书》261份,实施警告处罚36起,处罚单位36家,个人24起,罚款金额18.5万元。
至目前为止,台州全市已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242支,其中专职消防队52支,专职队员540人,消防车76辆,消防艇1艘,手抬泵61台;义务、志愿等其他形式消防队伍190支,队员2052人,消防车28辆,手抬泵197台。全市基本形成了“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三级梯队式的群防群治消防网络,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