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舟山市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投入大量财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着力提高消防官兵的福利待遇,进一步完善了 “以现役消防队伍为主力,专职消防队伍为骨干,义务(志愿)消防队伍为基础”的全市消防力量体系。
舟山市各级领导班子切实履行法定职能,高度关注消防安全工作。市政府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对全市消防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建立并完善了“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单位主抓、消防监督”的消防工作机制,签定、考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推进完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完善各级政府、部门、单位纵横责任体系,明确消防责任,完善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形成了“政府全面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单位自主负责、公民自觉守则”的社会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为全市消防事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夯实社会消防基础工作。根据《浙江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三年规划》要求,推动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居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不断加强,社区消防纳入社会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社会消防组织建设,不断改善金塘、六横、衢山三大岛的专职消防队及人员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至2005年底,全市所有乡镇 “建队配泵” 率达到100%,消防工作“进镇到户”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消除火灾隐患,社会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舟山市深入开展消防专项治理工作,把握重点,不断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全市共排查出第三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50家,其中省级2家、市级9家、县区级39家,并在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加大消防投入,着力提高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舟山公安消防部队的装备得到了新的改善,公安消防站、消防装备建设大幅提升,仅2004年至2005年,全市共投入消防专项资金5200万元,购置消防车9辆和大批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全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