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消息 中国人民银行16日宣布,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6年1月正式运行。这一数据库目前已收录的自然人数已达到3.4亿人,其中有信贷记录的人数约为3500万人。到2005年底,收录个人信贷余额2.2万亿元,约占全国个人消费信贷余额的97.5%。
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在新闻通气会上说,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各商业银行的信用数据信息共享平台。主要采集和保存个人在商业银行的借还款、信用卡、担保等信用信息,以及相关的身份识别信息,并向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联网查询服务,满足商业银行防范和管理信用风险的需求,同时服务于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
苏宁说,只要个人进行过贷款、担保、开设过个人结算账户等,就会被录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苏宁说,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通过建立个人信用记录,使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对未来新的信用活动产生影响,以制度约束个人养成重信用、守合同、遵守法律的行为准则和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交纳电话、水电费
等信息也被记入
据介绍,个人信用报告中除了已记录了个人基本信用信息外,日后个人是否按时交纳电话、水电费等信息也有望记入个人信用报告。
目前,报告中主要包括了以下信息:
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个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这些信息告诉商业银行 “这个人是谁”。
个人在银行的贷款信息:何时在哪家银行贷了多少款,还了多少款,还有多少款没还,以及是否按时还款等信息。
个人的信用卡信息:办理了哪几家银行的信用卡,信用卡的透支额度以及还款的记录等信息。
个人的信用报告被查询的记录:计算机会自动记载何时何人出于什么原因查看了信用报告。
有助于个人获得
更公平的信贷机会
针对普遍存在的“个人征信系统是搞黑名单”、“信用污点会跟人一辈子”之类的错误理解,央行征信中心负责人作了明确解释和澄清。
个人征信系统只是如实客观地记录个人原始的信用信息,不加任何主观判断,有助于个人获得更公平的信贷机会。此外,一次失信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对个人产生一些影响,但所谓的“信用污点”绝对不会跟人一辈子。在国外,一般的负面记录保存7年,我国也将尽快出台相关规定。
五种措施确保
个人信用信息隐私安全
央行征信中心负责人介绍说,征信中心采取了五种措施来确保个人的隐私安全:
授权查询。除有关部门特殊需要外,没有个人书面授权,没人能看到个人信用报告。
限定用途。《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明确规定:除了本人以外,商业银行只有在办理贷款、信用卡、担保等业务时,或管理贷出去的款、发出去的信用卡时才能查看个人信用报告。
保障安全。存储着个人信用报告的数据库是非常安全的。个人信息是通过保密专线从商业银行传送到征信中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人为干预,由计算机自动处理。
查询记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还对查看个人信用报告的商业银行信贷人员(即数据库用户)进行管理,每一个用户都要登记注册,而且计算机系统还自动追踪和记录每一个用户查询个人信用报告的情况,并展示在个人信用报告中。
违规处罚。《办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如果违反规定查询个人的信用报告,或将查询结果用于规定范围之外的其他目的,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则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