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省工商局、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决定开展2005年度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凡是符合《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二)2003年3月获得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且至今仍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可自愿申报续展认定。
二、申报时间:2006年2月28日前。
三、申报程序:自愿申请认定(续展)的企业,请自行登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zjaic.gov.cn/)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门户网站(http://www.zjecredit.com/),下载相关申报表及财务报表,按要求填写后以书面形式和电子数据形式(U盘)报所在地的市级工商局,由市工商局汇总后上报省工商局。企业在填写表格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如实填报。
四、有关申报不明事项,可向所在地市工商局咨询。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
公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