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 刘羊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11日说,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工作已开始实施,标志着统一的覆盖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
据介绍,事业单位的工伤保险分为3类情况: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基金统筹;依照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事业单位,可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也可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伤政策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