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30日,人保财险台州市分公司为“12·21”重大海难事故预付赔款100万元,用于人员伤亡和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2005年12月21日20时39分,浙江台州温岭市铭扬海运有限公司所属“铭扬洲178”号货轮,载运2700吨陶土从广东汕头开往山东莱州途中,因遇大风在龙口港外锚地避风,在紧急进港过程中发生险情,导致船只沉没。该船舶在人保财险台州市分公司第四营业部投保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总保险金额990万元,附加险投保了船东对船上人员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为每人10万元。目前,事故详细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鉴于“12·21”海难事故案情重大,人保财险台州市分公司特事特办,立即逐级向上级公司汇报,经过多方努力,仅用了三天时间便拿到了总公司预付赔款100万元的批复。(徐俊 潘友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