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建) 杭州职工购房的经济压力开始减轻了。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调整杭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杭州市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调整为50万元。根据这一规定,绝大部分杭州职工购房可贷到50万元的最高额度。
这是杭州市区自2001年以来首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通知》同时还要求各区、县(市)有条件的可参照执行,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拟订相应的贷款最高额度和管理办法。
按照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低于上年杭州市市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最低缴存比例(8%×2)1.3倍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高于1.3倍(含)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除住房公积金缴存因素外,具体贷款额度还应考虑职工购房建房的状况及价格、还款能力(家庭收入)、个人信用等情况。如2004年杭州市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52.9元,那么,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和单位)双方缴存的总额在385.4元以上,可贷到50万元的公积金。目前,杭州市区住房公积金平均月缴存额为565元。因此,绝大部分职工可以贷到50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后,总价在71.4万元以内的房子,购房职工首付3成后,其余的约50万元可全用公积金贷款。按等额本息还款计算,同是20年期50万元贷款,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要少付7万多元利息;如果是30年期50万元贷款,则可节省12多万元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