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联系人:张 玲 金敏华
联系电话:(0571)85310282 85310754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绍兴县招投标中心VRV空调系统设备公开招标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招标内容:
1.总面积2528平方米;
2.制冷量总计590500W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空调设备制造商或授权供应商,并具有2004年1月1日以来同类工程业绩,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以上独立法人;
2.招标品牌为:上海大金、广州日立、三菱电机等经采购人认可的相似档次的合资产品;
3.符合上述要求,诚信经营,无重大不良行为记录,经采购人资格预审通过,并经县招标办核准的申请人为合格的投标人。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05年12月31日至2006年1月9日
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1月20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浙江省绍兴市绍兴县兴越路1718号绍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06年1月20日9时30分
采购代理机构:绍兴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575)4132377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绍兴县兴越路1718号三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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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移动无线警务硬件公开招标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招标内容:移动无线警务硬件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有经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04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3.具有在公安行业方面的信息系统设计、系统集成、硬件开发、系统安装调试的实际工作经验,有足够的技术力量,能独立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
4.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提供的设备需保证不少于三年的免费质保;
5.投标人必须具备投资规模50万元以上的计算机项目的集成经验;
6.项目建设符合公安部“金盾工程”相关标准;
7.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05年12月31日至2006年1月20日
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1月24日9时
投标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拍卖2场
开标时间:2006年1月24日 9时
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袁女士 于小姐
联系电话:(0579)3187156
3187232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15楼
★★★★★
项目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医疗设备公开招标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招标内容:浙江医院液相分析仪、血液动力学检测仪、肾透析治疗仪、眼科激光治疗仪、呼吸机等项目
高效液相分析仪1台;无创血液动力学检测仪1台;连续肾透析治疗仪1台;眼科激光治疗仪1台;呼吸机2台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安全和环保标准;
4.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05年12月31日至2006年1月18日
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1月20日9时止
投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马塍路31号南二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06年1月20日 9时整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伟永
联系电话:(0571)88907705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马塍路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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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协议供货公开招标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招标内容:金华市政府采购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须为投标货物的销售代理商,并由制造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特别授权书(原件);
3.具有投标货物的供应能力、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有同类项目实施经验(需提供实例证明),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06年1月4日至2006年1月19日
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1月24日9时前
投标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
开标时间:2006年1月24日
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袁女士 蔡女士
联系电话:(0579)3187232
3187231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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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医疗设备公开招标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招标内容:省儿童医院采购
血气电解质分析仪2台;小儿麻醉呼吸机及麻醉监护仪1台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安全和环保标准;
4.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以上。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05年12月30日至2006年1月17日
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1月19日9时止
投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马塍路31号南二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06年1月19日 9时整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伟永
联系电话:(0571)88907705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马塍路31号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浙江省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
更多的采购信息及详细内容,请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江苏省响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交易期限:2006年2月10日8时30分至2006年2月24日11时30分
有意竞买者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到响水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响水县县城长江中路东首)申购挂牌出让文件,并在规定期限内到响水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交易大厅按规定办理书面报名手续。
联 系 人:陈晓宁 周士亚
联系电话:(0515)6896404、6873143
小 灵 通:(0515)6989240、6987768
四、其他事项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平面规划图详见相关的文件材料,由响水县建设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挂牌的地块周边基础设施为现状,地块内部配套设施工程由受让人按县政府审定的方案实施;香江大道北侧公用设施和浦南路(幸福路-工商路)由县政府负责建设,在小区交付使用前完工;北区拆迁补偿安置由县政府负责。
(三)出让土地价款中不含税费。土地挂牌出让前期工作项目收费及规费、挂牌成交后项目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收费和部分服务收费项目征缴方式及标准按《响水县挂牌出让土地城市建设项目规费征收优惠政策》执行。土地挂牌前期工作项目所收费用在土地挂牌成交后由出让人在竞得者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剩余部分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转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其余土地出让价款由竞得者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后60日内缴清。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签发后当日内签订。
(五)受让人按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出让人按规定时间将土地交付给受让人。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响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情况也可访问江苏土地市场网www.landjs.com。
序号 地块名称 出让地
块条件 规划
用途 出让面
积(m2) 出让
年限(年) 规 划 要 求 挂牌起
始价(万元
人民币) 竞买保证
金(万元
人民币) 增价幅度
(万元人民
币/次) 交地
时间
建筑
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2006T-1 清华园居住
小区(南区) 地面无
建筑物 商业
综合
居住 55212 40
50
70 <25% ≤1.26 ≥35% 1600 700 10或其
整倍数 出让价
款足额
缴纳之日
2006T-2 清华园居住
小住(北区) 地面建筑
物拆至自
然地面 商业
综合
居住 88331 40
50
70 <25% 商业≤1.7
居住≤1.28 >35% 2600 1000 10或其
整倍数 出让价
款足额
缴纳之日
一、挂牌地块基本情况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和本《公告》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在报名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
凡在响水县区域范围内目前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三、挂牌期限及交易时间、地点
公告期限:2006年1月4日至2006年2月24日
报名期限:2006年1月4日8时30分至2006年 2月23日17时
2006年1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响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响水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县城二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