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方:象山义超茶叶有限公司
被侵权商标:PUNJABI及图形商标;CHEVAL及马图形商标;CHEVAL;CHEVAL(以下统称CHEVAL注册商标)
商标所有人:香港庞嘉必贸易亚洲有限公司
民事诉讼立案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立案号:(2005)甬民二初字第286号
我公司,象山义超茶叶有限公司,承认由我公司生产的侵犯CHEVAL注册商标权的侵权产品,号码为SEAU4281830,规格为1×40’的装载假冒注册商标CHEVAL的茶叶的集装箱,于2005年7月2日在宁波北仑港口被宁波海关当场查获,并且在宁波海关的监管下开箱验货。经验证,所有的货物均为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茶叶,全部是由我公司非法生产。现在被宁波海关扣押的侵权货品(扣押产品号为:3503)总共为1110捆茶叶,每包茶叶为25克。该侵权货物系我方根据2005年6月收到塞内加尔的MOULAYE AIDARA下的订单所生产。
我公司的行为侵权了以下四个商标:
1.商标名称为:PUNJABI及图形商标,注册号:第2013468号;
2.商标名称为:CHEVAL及马图形商标,注册号:第2013868号;
3.商标名称为:“CHEVAL”,注册号:第3443793号;
4.商标名称为:“CHEVAL”,注册号:第942549号。
在此,我公司真诚地向CHEVAL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香港庞嘉必贸易亚洲有限公司致歉,郑重声明并保证绝对不再生产任何假冒和侵犯CHEVAL注册商标的产品,并保证以后绝对不再生产任何侵犯香港庞嘉必贸易亚洲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根据我公司与香港庞嘉必贸易亚洲有限公司达成的《和解协议》,我公司愿意赔偿由此给香港庞嘉必贸易亚洲有限公司造成的任何直接或者间接损失。
我公司的侵权行为导致了民事侵权责任和刑事责任,这是沉痛的教训。我公司再次对此次假冒CHEVAL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表示真诚的道歉。
致 歉 声 明
象山义超茶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