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一些地方和单位在筹划新的一年工作时,往往把要为群众办的实事、好事向社会公开。根据实际情况,将群众所关注、与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以“办实事”的形式,公之于众,一方面使各级组织和领导为民谋福利的作风具体化,另一方面也便于群众的监督,无形中使政府自加压力,受到社会的肯定。
但是,我们也发现,在有些承诺的“实事”中,有的本来就是政府和单位分内应该办的事情,属于常规的工作;有些是上年度已经完成或即将完成的工作,也被纳入新的一年要办的实事之列;还有些实事与群众的生活“八杆子打不着”。
这不但从一个侧面说明我们的某些领导干部作风不实,喜欢把务实的东西务虚化。同时也说明一些地方工作的随意性强,办什么事、怎样落实,没有一个量化的考核落实机制。
事实上,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首先要用滚烫的心、火热的情体察民情,扎扎实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这就要求必须深入调查研究,设身处地地从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上细心研究群众的所思所盼,办一件是一件,件件都实在;说一件做一件,件件抓落实。
(据《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