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地签约、全省共享”政策惠及省内基层异地门诊流动群众
医保跟人走 门诊同待遇
记者 朱平
本报讯 (记者 朱平) 时隔一年多,余金全依然记得第一次在杭州西湖区留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完病、拿到结算单的那刻,自付仅需十几元。“没想到报销力度这么大。”余金全回忆道,原本心里的担忧一下子散了。
余金全是丽水遂昌县北界镇周村村人,2019年来杭州务工。去年,因高血压病情加重,医生叮嘱长期服药,他开始每两个月到基层医院配药。最初,余金全心里打鼓:自己的医保参保地在丽水,如今要长期在杭州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异地报销标准是不是不一样,会不会加重家里的经济负担?
此前余金全在遂昌签约了家庭医生,随着浙江基层异地门诊医保报销政策持续迭代升级,余金全在杭州就医的报销难题得以破解。今年,他多次前往留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门诊费用累计达2666.4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了六成。对比普通异地临时外出人员的报销标准,近一年来他个人自付部分少了500多元,“看病心里踏实不少了。”
这份安心,是浙江医保“一地签约、全省共享”政策带来的实效。在此之前,参保群众签约家庭医生后,只有到签约的机构就诊,才能享受提高后的门诊报销比例;一旦人换了地方生活,提升报销的签约待遇只能留在原地。这也成了异地搬迁群众、务工人员的一桩烦心事。
改革的突破口在丽水遂昌。2023年,当地异地搬迁群众反映:在完成签约的垵口乡卫生院就诊,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可达60%;换到同县未签约的云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则大幅下降。同样属于基层门诊,仅仅因为就诊地和签约地不一致,报销待遇就出现明显落差。面对群众的诉求,丽水市在遂昌启动先行试点,明确异地搬迁群众在全县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均可享受签约上浮报销待遇,率先实现“一地签约、全县共享”。
试点取得成效后,这一做法被升级为“一地签约、全省共享”,并列入2024年浙江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均已出台落地文件。参保群众可在本市任意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签约家庭医生,签约后在全省基层普通门诊、慢病门诊就医,都能享受和签约地相同的报销待遇。
数字赋能同步跟上。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异地就医定点范围,开通率100%,并对签约居民进行系统标识,确保每一笔结算及时准确。群众在异地基层医院刷卡就诊,系统自动识别签约身份,按签约待遇直接结算,不用额外提交材料、来回跑腿。
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家庭医生签约参保人数达1377万人,已有964万名参保群众享受到了便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