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一条“边界” 激活一城水岸
李昕昕 梅林蓉 余丽
■ 李昕昕 梅林蓉 余丽
刚刚过去的国庆假期,赭溪老街成为台州天台热门打卡点。火壶、打铁花等非遗活动在水岸轮番上演,水与街、人与景融为一体,累计客流突破110万人次。沿河茶馆老板叶晓阳身兼“河小二”,笑得踏实:“赭溪护好了,游客越来越多,我们的生意也更好了。”
天台是浙东唐诗之路的目的地,水资源水文化禀赋深厚。近年来,天台加快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水岸音乐节、潮玩市集、水上运动等滨水活动兴起,河湖不光带来如画胜景,更成为休闲胜地。然而,随着河湖空间的不断开放,滨水活动无序开展、生态破坏、行洪隐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风险等新问题随之而来。哪些区域能办滨水活动、哪些不能办?如何规范监管?违规行为谁来处置?这些问题,成为天台亟需破解的课题。
今年3月1日,《浙江省河湖保护治理条例》正式施行,提出以防洪安全、生态保护为前提,优化调整河湖沿线经济和生产力布局,促进河湖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条例》倡导有序推进河湖岸线空间开放共享,以更安全的亲水乐水河湖产品回应百姓殷切期盼。
在这一法治框架下,9月30日,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天台县河湖保护治理办法》,同步出台《天台县滨水活动区域划定总体方案(试行)》。作为《条例》施行以来全省首个系统性划定滨水活动区域的县级文件,《方案》以河湖管理范围为基准,对全县滨水空间实行分区分类管控,针对不同区域制定差异化准入规则与管控要求,构建起“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三级空间管控体系。其中,将滨水活动易对防洪安全、岸坡稳定、生态保护等造成明显不利影响的区域划定为保护区,严格管控;将尚不具备利用条件或因生态保护要求而预留的区域划定为保留区,为未来发展留足余地;将符合规划要求、可依法开展滨水活动的区域划定为控制利用区,有序向社会开放。
在始丰溪沿线,天台还立足山水人文资源,将控制利用区细化为螺溪钓艇、孟湖晚舟、赭溪老街等八个主题功能区块,涵盖禅意休憩、活力运动、市井休闲等多元业态,实行差异化功能布局与业态引导。
空间划定之外,天台加强对滨水活动从审查登记到有序退出的全过程管理。划定活动“准入”边界,出台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规定什么活动能在滨水空间办、什么不能办;明确审批登记流程,推行“属地受理、联合评审、联合登记、一次办结”模式,同步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办理流程,让活动主办方更省心省力;配套建立“政府统筹、属地为主、部门联动、专业管护、主体负责”的全链条责任体系,形成从县级统筹到属地落实、从部门协同到主体负责的闭环。
“要在保护的框架下有序开发利用河湖空间。”天台县水利局副局长蔡咏建表示,《方案》明确全流程管理要求,实现河湖空间既“放得开”又“管得住”,推动河湖防洪安全、生态效益、民生需求和经济发展有机统一。
河湖空间的法治化治理,最终指向赋能发展、促进共富。对管理部门而言,刚性约束守住了防洪和生态安全底线,科学布局激活了滨水空间发展潜力;对滨水活动主办方而言,河湖空间利用有了制度和流程规范,办活动不再“心里没底”。赭溪老街运营主体负责人陈达满感触颇深:“现在办活动审批报备更加规范,尤其在水上办活动,涉及河道管理和防洪安全等,水利、文旅、应急、住建等相关部门实地踏看、认证认可后,我们办活动也更安心。”对老百姓而言,越来越多滨水活动触手可及,在家门口就有了更多亲水空间。
从一条溪的蝶变到全域水岸的有序开放,从零星滨水活动落地到文旅体多元活动在水面开花,天台这份“边界”文件,为河湖保护与开发有机平衡提供了指引。其背后,是浙江以法治力量推动河湖空间开放共享的系统性实践。水清岸绿、人水相亲、城乡共富,越来越多河湖边的精彩蝶变,正在之江大地上徐徐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