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不到位 关不了窗
王崟屾
■ 王崟屾
刷着新闻正入神,一个弹窗猝不及防跳出来;刚点“关闭”,却又跳转至购物页;轻轻一晃手机,“摇一摇”便自动弹开广告……这些早已不是个别人的遭遇,而是无数手机用户的日常“劫数”。开屏、锁屏、悬浮窗、后台静默推送,弹窗广告几乎无孔不入,把“用手机”硬生生变成“跟广告斗智斗勇”,连如何关闭弹窗广告都成了热门网络教程。好好的工具用不成,还诱导消费、徒增安全隐患,谁能不憋一肚子火?
弹窗广告乱象作为“数字牛皮癣”,顽疾经年。2019年,工信部就将“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列为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重点;其后《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或修订或出台,为“开屏弹窗”立起规矩。制度不可谓不多,力度不可谓不大,但弹窗广告乱象依然深陷“整治—反弹—再整治”的怪圈。今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再度将“加大对互联网弹窗广告的规范力度”列为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整治重点任务。制度规定给力,顽疾依然反复,问题究竟出在哪?
说到底,还是违法成本太低、责任主体不明确。一方面,按《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据报道,某些App弹窗广告单日收入可达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这点罚款,在暴利面前无异于隔靴搔痒,违法者自然“越罚越勇”、肆无忌惮。另一方面,一条弹窗广告背后,同时存在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广告SDK开发运营者等多个主体,多方主体权责模糊、利益交织,出了事往往“谁都管、谁都不担责”,最后板子落空。
纠治顽疾,要回答好“罚多重、罚谁、怎么罚”这三个问题。罚多重?要敢于用足《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关于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依法剥夺通过损害用户体验攫取的广告收益,扭转“违法收益高于违法成本”的局面。罚谁?要顺应弹窗广告产业链条复杂的实情,稳妥运用司法裁判等拓展责任主体的认定,明确广告经营者作为侵权责任主体,厘清广告SDK开发运营者的主体责任。怎么罚?要丰富监管场景,畅通用户投诉举报反馈渠道,充分发挥“AI+互联网广告监测体系”效能,提升对弹窗广告的监测覆盖率和违法内容识别精准度。重罚到位、责任到人、监管有力,弹窗广告乱象的“病根”方能治好。
少一些“关不上”的弹窗,多一份看得见的清爽,靠的是制度的刚性、监管的到位,更靠从业者守住合规的底线。让弹窗规矩起来,让用户清净起来,让网络清朗起来——这不仅是民生所盼,更是坚持依法治网、净化网络生态的题中之义。
(作者系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