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为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探索新路
陈野 编辑 章忻 周宇晗
■ 陈野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浙江文化积淀深厚、文化产业发达、科技创新能力强,在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上取得了可见的实践成效。立足新发展阶段,浙江有必要在文化与科技融合领域探索新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文化和科技同频共振,互为赋能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当今世界,科技已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主战场。文化是软实力,关乎一个国家的民族凝聚力、国际话语权,同样是综合国力的有机组成部分。
就文化发展自身规律而言,技术力量不可或缺。每一次媒介技术革命都带来文化的跃升。当前科技发展突飞猛进,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更为文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空间。比如,在“党的创新理论青年说——AI主题宣讲展示活动”现场,AI作曲、数字人同台、人形机器人互动,再加全程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打造的原创短剧,成为整场宣讲的“特殊主角”,打开了理论传播的全新场景。再比如,历代绘画大系典藏馆配备20多台4K投影仪、空间音频系统、雷达交互装置,引入MR、VR及AIGC技术,组成沉浸式画境空间,让古画在光影中流转,生成美育新空间。
因此,不论是更新文化发展理念、重塑文化生产范式、巩固主流舆论阵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增强文化自信,还是深度融入保护、传承、创作、生产、消费、传播各个领域,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等新兴技术赋能文化高质量发展,是促进文化产业升级、培育经济增长新引擎的必然选择。
就科技发展而言,文化可以赋予科技创新以价值引领、人文内涵、伦理规范和创意灵感。比如,在价值观上,文化赋能科技有利于树立“以人为本”发展观,确保科技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在生产环节上,文化可以为技术产品注入文明内核、民族情感和审美风范。
“文化+科技”的浙江优势与实践
浙江凭借积淀深厚的文化资源、领先的科技实力、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等优势,筑牢了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坚实基础。
文化积淀构筑资源基础。浙江的文化积淀,一方面体现于上山文化、良渚文化、吴越国文化、宋韵文化、红色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的深厚积淀,另一方面也表现为当代文化建设成果。“十四五”时期,浙江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增至2024年的6600亿元,占GDP比重提高到7.3%。
科技实力提供技术支撑。浙江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领域居于全国领先地位,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正在加速建成。在数字传媒、数字创意等领域,浙江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科技产业体系,为文化资源数字化、智能化提供有力支撑。
宏观政策构建保障体系。2020年,浙江省科技厅等七部门印发《浙江省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202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加大‘人工智能+’应用”。省内各地通过引进人才引育、培育市场、激励研发等组合政策,着力构建服务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制度体系。
创新案例积累成功经验。“十四五”期间,浙江培育了10个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并通过云平台、智能终端等构建文化体验场景,提供普惠性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2025年以来,浙江牵头组织实施“文化+科技”重大技术专项,“人工智能+文化”应用场景不断涌现。
优秀文化赋能科技发展。文化为科技发展赋能是“文化+科技”的另一重要维度。文化传统赋予科技产品民族风格,2026年春晚舞台上,宇树科技G1与H2型号人形机器人献演《武BOT》,是中国功夫与顶尖人工智能技术的珠璧联辉。人文精神激发科技创新动能,之江实验室着力培育“忠诚、无我、超越”价值观,仅用9个月完成三体计算星座关键软硬件研发,推动文化软实力转化为科技硬实力。
打造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浙江样板
浙江未来应聚焦制度体系、平台载体、技术底座、人才培养、伦理护航等五大路径系统布局、精准发力,打造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浙江样板。
构建制度体系。要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制度保障,将“文化+科技”纳入科技发展专项规划与文化产业实施意见,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支持算力、存储等技术发展,降低创新成本。
发挥平台作用。要进一步发挥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辐射作用,支持各地创建差异化平台。比如,打造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平台,推进文化资源的系统性采集、存储与转化。再比如,搭建文化科技对接会、行业论坛等交流平台,促进多元对话与资源对接。
筑牢技术底座。加强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技术攻关。在文化产业数字化上,可持续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确权,建立标准化数据资产。在文化遗产保护上,可强化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技术防护手段,确保数据安全。
重视人才培育。设立文化科技人才专项计划、基金和项目,推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课程体系重构,依托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立人才实训基地,引进海外高层次文化科技人才,培养具备文化理解力、创意表现力、技术实现力、产业转化力的复合型人才。
强化伦理护航。搭建内容预审与监测平台,建立健全文化数字资产从采集、存储、确权到交易的全周期管理与保护机制,将伦理要求嵌入技术引进、文化创意、内容建设等全过程,实现技术发展与科技伦理的辩证统一。
(作者为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