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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观点

严字当头 修复为本 协同共治

金华法院打出环资审判“组合拳”赋能美丽金华建设

  ■ 叶梦婷 胡珮婷

  近日,在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一起非法采矿案庭审中,审判席上多了一位特殊的“技术参谋”——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蒋正海。他不仅就生态修复情况逐项向被告人发问,还依托自身在环境修复、资源评估等领域的专业知识,辅助法庭精准厘清技术争议焦点,核验山体、林地生态损害事实,并就鉴定报告中的资源量测算和单价认定向鉴定人提出质询,帮助法官在专业认知上更好把握事实。

  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技术事实认定是个难题。蒋正海是浙江省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让他以“技术调查官”的身份坐上审判席,是金华法院持续深化环资审判机制改革、着力提升环资审判能力、破解技术事实认定难题的生动一环。

  今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近年来,金华法院创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辖区生态特点,坚持严字当头、修复为本、协同共治的原则,为“美丽金华”筑牢坚实的司法屏障。

  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8·15全国生态日”新闻发布会上,一批典型案件持续释放“破坏生态必受追究”的强烈信号。婺城法院严处非法焚烧废机油滤芯行为,划定危险废物处置法律红线,规范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秩序;浦江法院依法惩戒猎捕出售“三有”保护动物行为,破除“不懂法不担责”误区;兰溪法院审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对重度损毁23亩永久基本农田的被告人结合主动修复耕地情节适用缓刑,彰显“惩治与修复并重”理念;永康法院对非法采矿实施全链条打击,覆盖开采、管理、运输、收购各个环节,有力震慑违法犯罪;武义法院对违规处置危废污泥造成溪流重金属污染的企业及责任人定罪处罚,通过引导企业自主生态修复推动其技术升级改造,实现生态修复与企业绿色转型双赢……

  在审判主业之外,金华法院对标全省环资审判改革方向,坚持预防和恢复性司法理念,不断延伸司法治理效能,让生态重回本色——灵活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碳汇修复等多种责任承担方式,最大限度保护生态环境,磐安“生态修复共富林”、金东“1+1+X”协同平台、义乌绿色破产“五个一”改革体系等实践品牌成效初显。

  金华法院还坚持协同共治,凝聚保护合力。金华中院通过加强与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工作联动,签订行刑衔接工作方案,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大格局;磐安法院建强中药材市场“药事法官”工作品牌,邀请多方力量参与化解纠纷,助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浦江法院推动构建“万年上山”遗址及辐射区域文化遗产系统保护机制;东阳法院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联络站”,实现自然生态与人文遗产协同保护。

  数据见证司法守护力度。今年1月至8月,金华法院新收涉环境资源诉讼498件、审结477件。近五年来,当地环资刑事案件总体呈下降态势,非法采矿、非法捕捞等案件降幅明显;2020年至2025年累计审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21件,与全省推广多元修复方式同频共振,推动“损害担责”落到实处。

  下一步,金华法院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落实最严法治、服务绿色发展、强化协同共治,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惩治与预防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更好服务、适应全面绿色转型,助推呈现诗画浙江山清水秀的生动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