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要闻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2026年7月31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绍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的《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