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干部带好头还要收好尾
本报评论员 高路
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推动全员应休尽休、激发示范效应,这才是政策的本意。
带薪休假,干部带好头还要收好尾
■ 本报评论员 高路
8月5日,河南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推动全员应休尽休。话题上了热搜。
为什么要强调领导干部带头休假?一方面是因为领导干部在管理体系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让领导干部作出表率、作出示范,有助于消除职场顾虑,打破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一些思维定式、行为习惯。实际工作中,领导不休、员工不休,领导少休、员工也少休,一级看一级的现象并不少见,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起,无疑是减少阻力、提高执行效率的好办法。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领导干部也是职工的一员,同样受法律法规保护。河南此次通过行政规范的方式,为制度刚性再加一层约束,倒逼各单位切实解决全体员工的休假问题。但文件精神的重点,其实应落在后半句——推动全员应休尽休。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推动全员应休尽休、激发示范效应,这才是政策的本意。不能领导休了之后没下文,普通职工没得休。
从这个角度说,在落实带薪休假这件事情上,领导带好头还要收好尾。“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也是在强调其在落实职工带薪休假问题上的领导责任。领导干部应充分认识自身在推动制度落实中所担负的角色。不仅要带头表率,更要扎扎实实地抓落实,抓痛点、难点的解决。
带薪休假制度自实施以来,在提高职工福利、丰富社会生活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在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积弊。比如执行不力的问题:明明制度规定很详尽,三令五申,红头文件发了一份又一份,可就是不能落到实处。其实,不是职工不想休,而是不能休、不敢休。有些单位将考勤与考核、晋升或收入挂钩,休假影响的不仅有荷包,更有晋升的通道,职工当然有所顾虑,能不休的就不休了。又比如,言行不一的问题。嘴上说得好听,可实际行动却很“诚实”。给员工设置不合理的工作量、不合理的工作时间;管理冗余度差、工作强度高、岗位设置不科学,导致职工的年休申请常因岗位人手不足、业务繁忙而被驳回。
这些弊端不是靠一纸通知就可以解决的,需要拿出切切实实的解决办法。此次,河南的通知并不止步于原则性的倡导,还在实施细则上想了很多办法。针对“不敢休”的问题,明确严禁以绩效考核、评优晋升等方式胁迫员工放弃休假;确因客观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须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并按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针对“不能休”的问题,新政要求推行AB 岗互补、错峰轮休机制,确保业务不断、职工能休。不论是强调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还是推行300%报酬、AB 岗等创新举措,核心都是破解民生痛点,凝聚共识,提升政策执行效率,让好政策真正落地见效。
全社会都应该认识到,在劳动者权益、休假经济越来越受到重视的当下,合理的休假制度其正面意义已经得到社会充分认可。“休假有罪”“不休假就是爱岗敬业”的观念已经落后于时代,我们应该用更积极的心态面对年休问题,以包容开放的理念面对增进休假福利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