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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观点

地铁广告也要注意“吃相”

  ■ 曾耀湘

  近日,据《南方日报》报道,深圳地铁站内部分广告因色彩饱和度过高、铺设密度过大,引发不少市民反感。一些网友纷纷吐槽“好丑”“过于奇怪”,甚至有人直呼下班后需要“美育洗眼”。截至目前,深圳地铁方面暂无回应。此前,其因广告主题、内容和设计不当已多次“翻车”。

  饱受争议,却又一直没有改进,缘由何在?经济利益是一方面。数据显示,2025年深圳地铁累计客流量达31.02亿人次。如此高密度的客流,在利益驱使下,各类广告自然纷至沓来。

  当然,更关键的原因,在于地铁广告美学标准长期处于灰色地带。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为例,其中虽提到广告“不得影响正常运营,不得影响导向、提示、警示、运营服务”等安全要求,但对广告的铺陈密度、视觉体验等涉及美学的方面,却未作明确规定。而一些规定如深圳现行的《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等虽从审美方面提出要求,但适用范围仅限于地面。

  但是,不在管控范围就能不顾“吃相”吗?诚然,地铁通过广告增收,反哺运营,于情于理都能理解。然而,追求经济效益也得有个限度。地铁虽在地下,本质依然是公共空间。其空间安排、陈设布置,都与公众的体验感息息相关。就像一些网友所说,“乘客进入地铁,是被动嵌入这个环境的,没有选择不看的能力。”而当高饱和度、高密度的广告铺天盖地而来,乘客很难不产生反感。因此,地铁需要考虑的就不仅仅是出行问题,还有基本的审美问题了。

  再者,地铁是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地铁站内的好与坏、美与丑,也从侧面反映一座城市的审美与文化品位。当粗放的广告画面,与深圳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城市定位形成强烈反差时,损害的就不只是乘客的心情,还有整座城市的公共形象。

  其实近些年来,也有不少城市因地铁广告引发争议。如广州地铁曾因乘车码“摇一摇”强制跳转广告,遭到批评;上海地铁也因一条广告,被游客投诉“涉及传播焦虑”。在遭到批评和投诉之后,这些地铁运营方都第一时间作出了整改。可见,地铁广告问题并非无法解决,关键在于有没有纠偏的意愿。

  舆论呼声已经出现了,其他城市同行也做出了示范,深圳地铁方是时候正视问题,作出改变了。

  (作者系西北大学学生)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6 地铁广告也要注意“吃相” 2026-07-14 28136980 2 2026年07月1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