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表彰省优秀共产党员、
省优秀党务工作者和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2026年6月29日)
近年来,全省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聚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深入实施“十项重大工程”,大力弘扬“六干”作风,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科技创新、推进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抢险救灾等工作中担当尽责、争先创优,有力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见贤思齐、实干争先,省委决定,授予胡福庆等99名共产党员“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孙燕芬等100名党务工作者“省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四季青派出所党支部等200个党组织“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牢记宗旨、服务群众的为民情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担当,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不断激发昂扬向上、奋勇争先的精神状态,切实保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工作常态,始终展现事不避难、改革创新的奋进姿态,确保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形成一马当先、万马奔腾、竞相干事的良好局面。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学笃行习近平党建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有力落实党中央赋予浙江的重大使命任务,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动图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