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根据中共浙江长兴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吸收合并浙江万宏请示的批复》(长交通〔2026〕70号)(2026年5月20日)文件精神,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下称“汽运公司”)拟对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宏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浙江万宏”)实施吸收合并。
本次合并方式为:汽运公司吸收合并浙江万宏。合并完成后,汽运公司存续,浙江万宏依法解散注销。合并前,汽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浙江万宏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汽运公司名称保持不变,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3亿元,浙江万宏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相关权利义务均由汽运公司依法全面承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各债权人可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本次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变更、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吸收合并公告
长兴交通投资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浙江万宏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