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6号
《浙江省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已于2026年3月26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
《浙江省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已于2026年3月26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