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金华法院感受破解执行难改革带来的变化——
“纸上权利”,加速变成真金白银
本报记者 宋哲源 通讯员 陈晓欢 胡珮婷
■ 本报记者 宋哲源
通讯员 陈晓欢 胡珮婷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若赢了官司却无法兑现权益,不仅让当事人闹心,更容易成为矛盾纠纷的新“导火索”。
为破解执行难,近年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查人找物、助企纾困、公开监督等环节,探索推行“云执车”“输氧玻璃罩”“三张清单”等创新机制。自改革推行以来,金华中院案件执行到位率显著提升,未发放执行案款明显减少。其中的“三张清单”,作为浙江法院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的标准化模式之一,目前已在全省推开。
近日,我们跟随金华基层法院工作人员,亲身感受改革带来的变化。
查控车辆出现,“云端”自动识别
说起“执行难”,东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汤献的第一反应,就是对机动车的查控处置:“和不动产不同,机动车的执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存在车辆难找、异地难控等问题。现在这项工作的难度已明显降低。”
很快,我们见证了一幕找车的场景。“这里是东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我们发现你们布控的一辆集装箱货车,是否需要扣押?”汤献收到了公安部门的电话。得知消息后,他马上带着我们赶往执法现场。
此前,该货车车主梁某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约定的还款义务,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无果后,依法查封梁某名下的车辆,并报请有关部门协助执行,以强制力推动债务清偿。
我们赶到时,梁某正在前往货物交付地的途中。“因为你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扣押处置这辆货车。”汤献向梁某释明法律后果。为了能如期交付货物,梁某只好当日便缴清了105万余元执行款。
金华中院执行实施处处长张国军告诉我们,查控被执行人机动车变简单的秘诀,就在于“云执车”智能协同机制。该机制依托大数据分析和智能化管理平台,归集车辆查封、布控等全流程信息,实现法院、公安、公证等跨部门的数据协同,实现机动车一地布控、市域协作、就地扣押、统一处置。
“公安部门通过道路摄像头自动识别被布控的车辆后,就可即时联系法院值班备勤人员,依法启动扣押程序。”东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许嘉伟说,除了降低查控难度,“云执车”也解决了传统车辆处置流程繁、耗时长的痛点。
以往,法院对扣押车辆的处置至少需要两个月。而通过“云执车”处置扣押车辆,拍卖司法服务站工作人员在3日内即可出具车辆检测报告,后续的询价、拍卖以及成交后的过户等手续,都可实现一站式办理,扣押车辆处置平均缩短至47天,执行案款兑现大幅提速。
避免“一刀切”,为518家企业“输氧”
次日,我们来到较早实行“输氧玻璃罩”机制的永康,体验该机制运作方式。
在复杂经营环境下遭遇债务困境,企业宛如缺氧。近年来,金华中院创新构建企业资产信用、行业前景、税收负债等综合评价体系,通过一站式联审,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一系列精准化、个性化的执行松绑服务,如单次解除“限高”,助力修复企业信用、恢复贷款审批等,并通过和解、监督、履行,保障胜诉债权的兑现。这一套机制,被形容为“输氧玻璃罩”。
我们跟随永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施俊杰前往三锋集团有限公司,见到了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黄会飞。近几个月来,三锋集团与债权人就欠款展开多次磋商。每次磋商前,施俊杰都会来了解三锋集团最近经营情况,以及黄会飞近期是否有赴外地进行商务活动的计划等。
“一方面,我们要维护债权人权益,及时排查风险。另一方面,被执行企业如果有需要,法院也会采取一定的纾困举措。”施俊杰介绍。
三锋集团是永康当地一家从事园林工具制造的龙头企业。近年来,受“两链”风险影响,三锋集团有5起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债务一度高达2.4亿余元。在巨额担保债务的清偿压力下,企业生产经营一度面临停滞。
“对于有意愿、有潜力偿还的企业,执行不能‘一刀切’。”永康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廉球介绍,根据金华市推进府院协同执行助企纾困的有关规定,永康组织发改、经信、税务、市场监管等17家职能部门对三锋集团的信用基础、发展前景等综合研判,认定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具备潜在偿债能力,最终将其纳入“输氧玻璃罩”名录企业,推动其与债权人磋商进行“一揽子”和解。
经多方努力,三锋集团的债务化解工作已接近尾声。“目前仅剩最后一位债权人,正磋商争取一次性结清。”黄会飞说。截至目前,永康法院已为三锋集团“解封转贷”12次,出具《信用修复证明》1份,设置纳入失信宽限期1次。
“依托‘输氧玻璃罩’机制,金华全市法院迄今已帮助518家企业解困,保障兑现债权18.81亿元。”金华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金峰介绍。
案件执行进展,清单详尽告知
数日后,我们来到磐安县人民法院,跟着执行局局长申斌体验“三张清单”数字化应用——这项改革是磐安法院的一大特色。
2023年初,金华中院谋划开展“三张清单”执行公开改革,要求法院受理的所有执行案件,都要在财产查控、处置、分配环节,以清单形式动态向申请执行人告知进展和详情。
申斌一边在电脑上操作,一边向我们说明:财产查控清单应在立案后30日内反馈给申请执行人,涵盖财产类型及状况,包括查控期限、关联案件等细节;财产处置清单需在查控清单推送后30日内制发,案件承办人据实输入财产评估、拍卖进展及暂缓处置原因等信息;财产分配清单会在案款到账后15日内发送,基于处置清单所明确的优先受偿顺序、关联案件分配等因素,呈现案款最终分配的明细及依据。
被执行人若资不抵债,就会导致“执行不能”。金华中院在2023年的一项问卷调查中发现,64.7%的群众因执行有时不够公开误以为法院执行不力,68.6%的群众不了解“执行不能”,认为执行成效与自身预期存在差距。信息不对称,是重要原因之一。
当天下午,法警大队副大队长吴剑飞带领我们接待了一位前来咨询执行进展的老人。这位老人刚收到财产查控清单短信,他担心对方拖延,所以急忙来到执行局,希望和承办此案的吴剑飞商讨处置计划,尽快启动处置程序。
吴剑飞当即点开“三张清单”数字化应用进行核对。结果显示,被执行人有一套在村中的房产属于无法交易类型,且被执行人同时关联多个案件。因此,这笔执行款大概率无法一次结清。吴剑飞转过电脑屏幕,向老人展示内容并逐条解释。对于后续处置中可能遇到的困难,老人表示理解,原本焦急的神情也逐渐舒缓下来。
“您放心,执行款到位后,会定期、分多笔打到您的账户上。一旦有新情况,我们也会以清单形式给您发送。”吴剑飞耐心安抚。
申斌告诉我们,通过平台智能归集财产数据,“三张清单”如今已能实现一键生成、一表总览、自动发送。所有执行进程清晰可见,比以前少了很多误解。
金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柳启东表示:“金华法院推行的改革,旨在用透明与高效,进一步增强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数据显示,金华全市法院已累计发送清单13.94万份,针对“执行不力”的信访数量,与改革前相比下降约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