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要闻

我省开展电动自行车加装车篷专项整治行动

向违规加装车篷亮剑

  本报讯 (记者 王晨辉 通讯员 杨平峰) 3月初至4月,浙江交警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清患三号”电动自行车加装车篷专项整治行动。各地交管部门重拳出击,向违规加装车篷这一“马路杀手”亮剑。截至4月1日,全省已处罚3855起自行车加装车篷行为,并对上万名电动自行车车主进行教育宣讲。

  电动自行车是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但加装雨篷、遮阳伞等看似“方便”的非法改装,却让“小电驴”变身“马路杀手”。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动自行车加装车篷后,车辆体面积变大,额外占用原本并不宽敞的非机动车道,增加了碰擦事故的发生率,一些面积比较大的雨篷极易刮伤路人,干扰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给电动自行车安装雨篷后,会使车辆驾驶人的视线受到限制,尤其转弯时,扩大了驾驶人的视野盲区;由于电动自行车车身轻,刹车摩擦系数小,加装雨篷后,会导致车辆重心升高,增加驾驶难度;雨篷加装在电动自行车前部的固定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惯性,很容易刺伤驾驶人。《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禁止加装座位、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的行为。

  为消除隐患、保障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全省各地交警创新执法方式,提升行动效率。台州交警把警车变成“移动宣传车”,不仅早晚高峰宣传,还走村入户进行提醒、教育。

  宁波交警联合当地主流媒体开展违法加装车篷危害性的宣传教育,交警出镜讲解。

  为从根源上治理这一乱象,多地交警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上门查访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杜绝“出厂就带篷”现象。

  浙江公安交警提醒,对电动自行车加装车篷的治理行动将长期进行。广大消费者购车后,应及时核对实车与产品合格证图片是否相符,不要购买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更不要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的此类车辆,已经装了车篷的车主,请赶紧拆除。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向违规加装车篷亮剑 2026-04-05 27997038 2 2026年04月05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