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成为民企最稳的靠山
王彬
■ 王彬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规范涉企执法司法,坚决纠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并明确“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司法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称,加强涉企执法司法监督。最高检还在报告中披露典型案例:某地侦查人员伪造举报线索,对外省某公司人员以涉嫌犯罪立案侦查,违法跨省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扣押、冻结财物1亿余元。经最高检、公安部实地督导后,该案最终被依法纠正,违法扣押的财物得以解除、返还。
违规异地执法与趋利性执法,打着“公”字旗号,却行不公之实,知法犯法,已属荒唐,打着法治旗号行违法之事,更是对公权力的亵渎、对法治根基的侵蚀,扰乱市场秩序的同时,也让企业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不敢放手发展。
从今年最高检工作报告披露的数据看,过去一年精准监督成效显著:检察机关依法办理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案件1.99万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471件,决定不起诉3539人,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26.3亿元。
这组数字背后,是对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零容忍的立场,所彰显的是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促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返还给公民和企业的,不仅是财物,更是公道,是比黄金更珍贵的发展信心与法治信仰。
当然,整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让法治成为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最稳的“靠山”,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久久为功。除健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长效机制,深化司法专项监督外,全国政协委员张毅还建议,加快完善异地执法制度,明确异地查封、冻结、羁押等强制措施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杜绝罚没收入与地方利益挂钩。
与此同时,要加大对违规办案人员的依法惩戒力度,强化震慑效应。相关案件不能止步于“不起诉”,既要依法严惩,也要公开透明,形成监督闭环,避免“只纠偏、不问责”现象。更要推动执法理念从“管制思维”向“治理思维”“服务思维”转变。正如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耿宝建所言,个别执法机关错误认为“管理就是处罚,执法就是罚款”。这种偏差必须坚决纠正,让执法真正回归服务公众、维护正义的本源。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政策,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归根结底,最好的营商环境是法治,最稳的发展预期是公平。当每一个市场主体都能在法治的庇护下安心经营、大胆发展,中国经济的内生动力必将如春潮涌动,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