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省自然资源厅厅长邢志宏:
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本报记者 沈吟
■ 本报记者 沈吟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正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谈及这部备受关注的法典草案,全国人大代表、省自然资源厅厅长邢志宏深有感触,认为这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浙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邢志宏代表说,浙江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近几年,“大美自然·山水浙江”生态保护修复行动成效显著。
在矿山矿区,我省实施矿山生态修复转化提升行动,为每一座废弃矿山量身定制“重生”方案,像杭州余杭的废弃矿坑与国家版本馆巧妙相融,安吉余村的冷水洞矿坑成为网红打卡点。在重点流域,实施山水工程品牌焕新提升行动,像云和梯田通过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与人工辅助,实现了梯田修复与农业景观的完美融合;在海域海湾,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赋能提升行动,温州洞头受损岸线重现碧海银沙,实现“黄沙变黄金、石屋变银屋”的价值跃升。此外,还在乡村地区实施土地综合整治优化提升行动,越来越多的改革红利在希望的田野上加速释放。
结合浙江实践,邢志宏代表分享了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个人建议。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为新起点,他建议,坚持系统观念,突破单一要素限制,构建全域生态保护修复格局,推进国土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推进蓝色海湾、美丽岸滩与和美海岛建设;聚焦全域空间重构、功能提升,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提质扩面;激活变废为宝的“转化引擎”,推动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模式迭代,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多赢。此外,他还建议创新生态保护修复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生态保护修复产业专项基金运行机制,有效激发社会资本、市场主体投资生态修复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