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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
2026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2026年1月14日在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浙江省财政厅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5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2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65.10亿元,增长1.8%;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077.25亿元、转移性收入4853.98亿元,收入合计14796.33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71.40亿元,可比增长1.3%,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7.9%;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64.33亿元、转移性支出1560.60亿元,支出合计14796.33亿元。收支相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25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9.50亿元,可比增长1.9%;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811.93亿元、转移性收入3507.91亿元,收入合计4699.34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8.37亿元,可比增长0.6%,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8.4%;加上转移性支出3940.97亿元,支出合计4699.34亿元。收支相抵,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25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69.99亿元,下降4.8%;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5145.42亿元、转移性收入2590.34亿元,收入合计13605.75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533.96亿元,增长4.8%,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2.0%;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621.23亿元、转移性支出2450.56亿元,支出合计13605.75亿元。收支相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25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7.18亿元,增长8.2%;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241.51亿元、转移性收入755.64亿元,收入合计5064.33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3.27亿元,增长70.6%,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2.6%;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30亿元、转移性支出4880.76亿元,支出合计5064.33亿元。收支相抵,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25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4.83亿元,增长3.6%;加上转移性收入17.15亿元,收入合计281.98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3.48亿元,下降22.9%,完成预算的110.9%;加上转移性支出198.50亿元,支出合计281.98亿元。收支相抵,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25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5.94亿元,下降0.6%;加上转移性收入9.95亿元,收入合计75.89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27亿元,下降7.2%,完成预算的92.0%;加上转移性支出53.62亿元,支出合计75.89亿元。收支相抵,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

  2025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350.25亿元,增长4.5%。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715.11亿元,增长6.4%,完成预算的98.2%;加上转移性支出64.08亿元,支出合计7779.19亿元。

  (2)省级

  2025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529.14亿元,增长2.6%。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425.76亿元,增长6.7%,完成预算的98.5%;加上转移性支出64.08亿元,支出合计4489.84亿元。

  (二)2025年重点财政收支政策执行情况

  1.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支持创新浙江建设

  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完善政府科技创新投入机制。落实33.51亿元,支持之江实验室等省实验室,以及省技术创新中心、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等重大科创平台建设。落实17.50亿元,支持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承担实施央地协同重大专项。落实42.20亿元,支持高水平大学建设、强化学科建设保障,支持浙江大学、西湖大学高质量发展。谋划高层次人才“校(院)企双聘”流动共享试点。

  2.巩固实体经济根基,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下达19.60亿元,支持工业领域重点行业设备更新与企业数字化转型、新兴产业集群强链补链、新质生产力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提取土地出让收入的0.5%以上,优先保障“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下达18亿元,支持18个工业大县与18个山区县以产业链为纽带“一对一”结对促共富,激励工业大县通过产业链合作、产业有序转移等途径,带动山区县工业发展。

  3.千方百计扩大内需,支持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

  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出台我省实施方案和各领域操作细则,争取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资金,落实省级配套资金,促进消费扩量提质。下达88.87亿元,保障水网安澜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灌(圩)区改造及农村供水工程管护等水利任务实施。迭代完善“8+4”经济政策财政要素支持体系,全省资金总规模超6000亿元,其中,省级资金规模1042.8亿元。

  4.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高能级开放强省建设

  争取我省自贸试验区全域纳入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推动争取衢州综合保税区设立和杭州综合保税区扩区。下达8.60亿元,支持培育10个省级海洋产业提质增效倍增平台,推进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下达9.83亿元,支持航运浙江建设,新增内河集装箱航线6条、内河500吨级及以上泊位46个,支持开工建设杭湖锡线干线航道等。

  5.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支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全面落实“民营经济32条”,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作用,“4+1”专项基金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达99.3%。出台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全省授予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规模的比重达80%。落实1.81亿元,实施促进企业融资奖励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等支持力度。

  6.加快城乡区域一体融合发展,支持提高省域均衡发展水平

  下达22.03亿元,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实施。下达9.64亿元,支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海绵管廊、美丽宜居村庄、城市排水防涝等建设。支持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下达17.30亿元,保障实施粮油规模种植补贴、产粮大县综合奖励等政策。下达12.61亿元,开展浙系畜禽集聚区、乡村土特产精品培育试点等,支持深化农业“双强”行动。下达28.49亿元,统筹支持耕地保护、土地综合整治精品工程等,推动构建“金字塔”型农用地结构。下达20.47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新建、改造提升和维修管护。下达19.65亿元,支持山区海岛县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形成“一县一业”新发展格局。下达8.91亿元,支持重点地区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

  7.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支持高水平文化强省建设

  实施中华文明浙江标识保护传承工程,下达1.99亿元,支持文化遗产保护、革命文物保护、宋韵文化传承等。下达4.48亿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公共文化文博场馆免费开放和效能提升。积极推动文化“新三样”出海,落实1亿元,优化完善扶持艺术类别和资助标准,支持文艺精品创作。下达2亿元,支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4.07亿元,支持之江文化中心、全民健身中心、新时代文化艺术创研基地等建设。下达5.62亿元,支持利用“金角银边”建设1万个基层体育场地设施,推动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发展。

  8.全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支持美丽浙江建设

  完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下达156亿元,激励引导各地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下达9.55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811”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工程。支持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下达6.67亿元,支持森林资源、林业共富产业提质增效。下达4.67亿元,支持省级“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工程、地质地矿管理等。下达18亿元,支持20个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发展。落实2亿元,支持能源供应保障,推进能源新材料及高端装备试验平台建设。

  9.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新进展

  2025年全省民生支出9529.9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6.4%,大力支持办好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实事。支持做好就业社保工作。落实20.54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创新开展技能型社会建设专项激励。实施全省最低生活标准省级统筹管理,低保最低月标准提高到1190元。下达32.92亿元,支持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下达13.81亿元,保障孤儿、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落实17.53亿元,加强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和医疗补助。支持强化“一老一小”保障。下达85亿元,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时发放。下达11.50亿元,支持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下达2.67亿元,用于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发放。实施育儿补贴制度,下达26.37亿元,支持各地为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支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下达9.67亿元,落实学前教育免费政策,推动优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下达37.99亿元,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下达17.64亿元,推动义务教育“钱随人走”改革。持续深化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拨款制度,下达4.97亿元,支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落实14.74亿元,支持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全面推进高等教育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扩面。支持推进“三医协同”。下达74.44亿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省级标准到年人均720元,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下达9.11亿元,健全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下达22.87亿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到年人均112元,支持各地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固定+流动”巡回诊疗模式获世界卫生组织推广。

  10.切实筑牢安全防线,支持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

  落实1.84亿元,保障全省综合性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消防救援队伍业务装备提升、设施改造等。下达27.83亿元,支持加强平安建设,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健全司法救助体系等。下达23.02亿元,保障村干部基本报酬、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社区工作经费等,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1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财政科学管理

  出台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全面推进“6+5+1”试点任务,探索“人工智能+”在零基预算、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预算绩效管理等场景的初步应用。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预算分级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制定完善视频制作等预算支出标准,2025年全省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预算压减5.0%。建立高质量发展激励转移支付制度。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构建评估指标体系。加强“三保”预算管理,完善基层财政运行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

  与此同时,我们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及闭会期间,省人大代表共提出与财政相关的建议342件,根据会议决议精神,省财政厅严格落实办理责任,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及时与代表沟通,按时办理完毕,实现代表满意率100%。

  二、2026年预算草案

  (一)2026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聚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扎实推进“六个重大突破”,深入实施“十项重大工程”,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扩内需、优结构、增动能、惠民生;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完善财力统筹机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高支出精准度和有效性;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确保财政可持续,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财政力量。

  (二)2026年重点财政收支政策

  1.着力支持提振市场信心增强社会预期

  按照“体系不变、总量不减、内容调整完善”要求,迭代“8+4”经济政策财政要素支持体系,支持教科人一体改革发展、先进制造业发展、服务业扩能提质和消费转型升级、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扩大有效投资、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8个重点领域。

  2.着力支持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安排44.62亿元,持续实施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安排39.13亿元,继续支持“双一流196工程”,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强化学科建设保障。安排42.39亿元,继续支持国家实验室、之江实验室等省实验室,以及省技术创新中心、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等重大科创平台建设。安排15.38亿元,支持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加快实施“135”人才强省体系建设工程。推动实施人才“企业认定、政府认账”,深化人才“校(院)企双聘”,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共享。安排17.98亿元,围绕人工智能、生物科技、新材料新能源等前沿技术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落实政府科技创新投入机制。

  3.着力支持完善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继续提取土地出让收入的0.5%以上,优先保障“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加快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安排7.70亿元,支持工业领域重点行业设备更新项目、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和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建设。安排15亿元,支持工业大县率先在“两新深度融合”方面探索新模式、形成新机制、取得新突破。

  4.着力推动消费转型升级

  争取31.10亿元,全力承接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实省级配套资金,优化补贴申报程序,撬动更多大宗消费。加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更好释放内需潜力。出台入境旅游激励政策、大型营业性演出奖补政策,支持我省入境旅游发展。积极争取中央试点资金,助力杭州、温州发展现代商贸体系。

  5.着力保障抓项目优投资

  安排85.86亿元,保障海塘安澜、浙江水网等重大水利专项行动实施和重大水利项目建设,支持全域幸福河湖建设、灌(圩)区改造等。积极发挥“4+1”专项基金撬动作用,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力争不低于80%。安排1.81亿元,实施促进企业融资奖励政策。

  6.着力保障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安排13.99亿元,促进跨境电商、海外仓等业态发展,支持第五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举办等。安排4.57亿元,支持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等高能级平台建设。安排6.95亿元,支持杭州口岸新开国际航线。安排78.99亿元,支持义龙庆高速公路、钱塘江杭州段等公路、水运领域重点项目,推动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

  7.着力支持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安排45.80亿元,统筹支持耕地保护、“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土地综合整治精品工程等。安排26.15亿元,保障实施粮油规模种植补贴和动态补贴、产粮大县综合奖励等政策,集中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75万亩以上。安排9.33亿元,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基础设施、海绵管廊、美丽宜居村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和住宅老旧电梯、燃气管道设施设备等更新。统筹安排85亿元以上,支持“强城”“兴村”“融合”发展,推动建强“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

  8.着力支持增进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继续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支持增进民生福祉。

  (1)支持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安排32.18亿元,支持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排14.25亿元,保障孤儿、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安排6.89亿元,支持残疾人服务提升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安排16.43亿元,加强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和医疗补助。安排14.63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安排4.23亿元,支持技工教育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力度。

  (2)支持提升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安排16.27亿元,支持建设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安排18.55亿元,持续推动义务教育“钱随人走”,助力山区海岛县教育布局优化调整。安排37.61亿元,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安排5.78亿元,用于建设义务教育跨地区教共体、“县中振兴”、中小学校膳食经费奖补、书香校园等教育发展事业。安排10.52亿元,支持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以及推动优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3)支持推进健康浙江建设。安排77.15亿元,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安排7.78亿元,健全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安排23.92亿元,支持各地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安排8.89亿元,支持各地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巡回诊疗车运行、中医百科帮扶、省级县域龙头学科建设等。

  (4)扎实做好“一老一小”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安排88.20亿元,保障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安排11.27亿元,支持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和养老事业发展。安排28.33亿元,支持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育儿补贴。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省基本覆盖。

  (5)支持加强文化建设。安排7.63亿元,支持加强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安排4.42亿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公共文化文博场馆免费开放和效能提升。安排3.84亿元,继续支持之江文化中心、全民健身中心、新时代文化艺术创研基地、省考古与文物保护基地等建设。安排6.46亿元,推动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继续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保障办好第十八届省运会。

  (6)支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安排110亿元,实施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落实“双碳”财政奖惩制度,激励引导各地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加快推进更高水平生态省建设。安排20.42亿元,支持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安排8.80亿元,支持美丽河湖、美丽蓝天、美丽海湾等污染防治项目和“811”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工程。安排7.20亿元,支持森林资源保护、林业改革发展等,推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推进全省森林蓄积量持续增长。

  9.着力支持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安排1.80亿元,支持保障全省综合性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消防救援队伍业务装备提升、设施改造等。安排27.20亿元,支持加强平安建设、司法救助和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治及基层政法工作等重点领域工作保障。安排24.88亿元,保障村干部报酬、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社区工作经费,支持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三)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全省

  (1)收入预算

  202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9039.00亿元,增长2.0%,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993.42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3807.96亿元,收入合计13840.38亿元。

  (2)支出预算

  安排202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00.00亿元,可比增长1.5%;预备费130.80亿元(为本级预算支出的1.0%),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12.75亿元,加上转移性支出296.83亿元,支出合计13840.38亿元。收支相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1)收入预算

  202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65.50亿元,可比增长2.0%,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809.52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3048.32亿元,收入合计4223.34亿元。

  (2)支出预算

  安排202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5.76亿元,可比增长1.3%;预备费10.00亿元(为本级预算支出的1.2%),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6.03亿元、转移性支出3331.55亿元,支出合计4223.34亿元。收支相抵,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四)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全省

  2026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4918.42亿元,下降16.2%;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4028.25亿元、转移性收入2425.55亿元,收入合计11372.22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631.93亿元,可比下降10.4%;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192.62亿元、转移性支出2547.67亿元,支出合计11372.22亿元。收支相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26年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64.93亿元,下降3.3%;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406.90亿元、转移性收入108.41亿元,收入合计3580.2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4.42亿元,可比增长13.0%,主要是增加安排萧山机场三期等项目经费;加上转移性支出3515.82亿元,支出合计3580.24亿元。收支相抵,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1.全省

  2026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156.88亿元,下降40.8%;加上转移性收入75.49亿元,收入合计232.37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8.45亿元,下降18.0%;加上转移性支出163.92亿元,支出合计232.37亿元。收支相抵,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省级

  2026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47.17亿元,下降28.5%;加上转移性收入3.25亿元,收入合计50.42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03亿元,增长3.4%;加上转移性支出27.39亿元,支出合计50.42亿元。收支相抵,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202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全省

  2026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8544.75亿元,增长2.3%。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226.86亿元,增长6.6%;加上转移性支出64.08亿元,支出合计8290.94亿元。

  2.省级

  2026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4653.05亿元,增长2.7%。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702.11亿元,增长6.2%;加上转移性支出76.32亿元,支出合计4778.43亿元。

  (七)2026年地方政府债务

  2025年年底,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2026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273.00亿元。我省202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暂按2025年限额33437.75亿元,加上提前下达2026年新增限额部分,即35710.75亿元预计。

  提前下达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273.00亿元已编入2026年预算,用于符合条件的公益性项目建设等。2026年全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待财政部下达后,再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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