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项投资都经得起效果检验
吴应龙 沈满洪
投资的有效性,最终要靠市场检验,关键在于能否作出尊重规律、符合实际的科学决策。
让每项投资都经得起效果检验
■ 吴应龙 沈满洪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些‘十五五’规划项目准备好了,可以提前开工建设,但必须以防止无效投资为前提,严防建成即荒废、投资即流产的问题。”这一重要要求,既是对把握投资节奏、提高开工效率的要求,也是对长期以来部分地方盲目上项目、草率作决策的警示。
日前召开的浙江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也要求,聚焦聚力激发民间投资、产业投资活力,进一步提高投资质量效益、增强发展后劲,并提出加强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和督导服务,坚持有保有压、有增有减、以减定增,确保要素跟着好项目走。会议还特别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自觉按规律办事。这是从多个维度对确保投资效率作出规制。
投资的有效性,最终要靠市场检验,关键在于能否作出尊重规律、符合实际的科学决策。任何脱离现实、违背规律的投资,不是发展,而是对发展根基的破坏。
“建成即荒废”并非危言耸听,而是屡屡刺痛公众神经的现实。时至今日,多地仍不时曝出离谱案例:斥资2亿余元建造的歌剧院“沉睡”多年,透支财力建成的“天下第一水司楼”陷入债务漩涡,城中耸立着的轻轨桥墩成为“轻轨坟场”……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例,暴露出无效投资的危害远超经济范畴,造成资源错配、阻碍转型发展,侵蚀政府公信、污染政治生态。
究其原因,科学决策机制在关键点上的失效催生了无效投资的出现:在决策动机上,偏离政绩本位,一些决策主体乐于追求显性的、短平快的“形象工程”,将项目成本收益和地方发展的长期需求放在一边。从决策流程看,独立的科学论证被弱化。可行性研究浮于形式,甚至异化为为已有结论站台的流程游戏。“一言堂”导致专业性的风险防控不能有效约束决策。在问责环节上,责任追究未能完全落地。重大投资失误往往以“集体决策”或“探索性代价”为由淡化处理,难以精准追溯到具体责任人,导致决策者风险意识薄弱。
因此,筑牢有效投资的堤坝,必须深化对决策体系的改革与完善:优化政绩考核体系,树立高质量发展的“导航标”。必须坚决破除对投资规模的路径依赖,建立以“投资产出率”“项目全生命周期收益”“民生满意度”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健全决策程序机制,加固风险防控的“过滤网”。建议强制推行由独立第三方主导的“不可行性论证”,并赋予其实质性否决权重。重大项目的关键评审环节应公开透明、记录备查,专家咨询意见需实名负责,接受各界监督;强化责任追究,拉紧终身问责的“高压线”。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损失、资源浪费的项目,不仅要追究行政与纪律责任,更应探索引入经济责任追偿机制,让决策者为国家的损失付出切实代价,真正将“慎权、慎投”内化为行动自觉。
发展是硬道理,但缺乏科学根基的“发展”,注定是代价高昂的“硬破坏”。当下,经济增长面临不小压力,中央强调政府过紧日子,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在此背景下,我们不仅须守住有效投资的底线,更要追求高效投资的跃升。每一项投资都须经得起效率、效益与效能的检验,真正驱动发展模式实现从规模速度到质量效益的系统性升华。
(作者系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讲师、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