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为深化企业股权改革,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我公司已于2025年9月30日完成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阶段性任务,公司原自然人股东均已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并已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现公告声明,公司此前印发的自然人股东出资证明书(股权凭证)全部失效作废。特此声明!
关于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原股权出资证明书作废的公告
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2日
![]() |
为深化企业股权改革,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我公司已于2025年9月30日完成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阶段性任务,公司原自然人股东均已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并已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现公告声明,公司此前印发的自然人股东出资证明书(股权凭证)全部失效作废。特此声明!
关于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原股权出资证明书作废的公告
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