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明年1月中旬召开
省政协举行十三届十二次常委会会议 廉毅敏讲话
记者 万笑影
本报杭州12月25日讯 (记者 万笑影) 12月25日,省政协举行十三届十二次常委会会议。会议决定,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于明年1月中旬在杭州召开。省政协主席廉毅敏出席并讲话。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廉毅敏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和贯彻落实省委各项部署要求结合起来,深刻把握做好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牢固树立“经济大省要挑大梁”的责任意识,谋深谋实重点履职议题,找准落地落细的路径抓手,以高质量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会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及报告人、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及报告人,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听取省政府系统办理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的情况通报。
廉毅敏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引领,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紧扣中心大局,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提出的“4+1”重要要求,紧紧围绕“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认真履职尽责,汇聚团结奋进合力。要严肃会风会纪,确保风清气正,充分展现新时代浙江政协人新风采和政协工作新气象。大会秘书处要高质量做好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组织和筹备工作,加强统筹协作,优化服务保障,为委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各位常委要带头讲政治、守规矩,带头履好职、尽好责,示范带动广大委员切实担负起“落实下去”“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会议授权省政协主席会议审议省政协十三届十二次常委会会议未尽事宜。会议还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