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全国首个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执法监管导则
办演出,更规范也更高效
记者 沈听雨
本报讯 (记者 沈听雨) 116场、192万人次,这是今年截至11月初,杭州举办演唱会的次数和观众人次。放眼浙江,全省各地的演唱会数量均较去年同期有显著增长。这些数字,从侧面印证了当前浙江文旅市场的火热。
为顺应全国演出市场蓬勃发展的特点,着眼优化营商环境,为演出市场经营主体提供增值化服务,在总结杭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创新探索的基础上,近日,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出台了《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文化执法监管导则(1.0版)》,印发全省推广执行。
这是全国首个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执法监管导则,也是省域范围内对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监管进行统一标准、统一流程和统一规范的遵循,意在让演出单位明明白白举办、执法人员一目了然监管。
从申报审批到活动举办、音视频资料归档等全过程,《导则》制定了统一的规范标准。比如,全面梳理了演出合规举办事项,罗列汇总演出举办单位和票务经营单位的4个类别、13项法定责任和义务,力求实现大型营业性演出主办单位需要什么,文旅部门就提供什么服务;制作了《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承办事项告知单》,一次性告知举办单位包括演出内容、票务、安全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指导举办单位对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进行自查自检。 (下转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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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演唱会,《导则》规范了演出活动关键点位、关键内容、关键步骤等3个阶段、15项执法流程,同时探索出台音视频采集、音频提取分析等细分行业标准,杭州还依托“文管在线”实现了审批和监管数据线上全面共享。
多位承接演唱会的杭州演艺经纪公司负责人表示,《导则》出台后,让大家对演出曲目挑选等方面的要求更加明晰,也有了切实可行的依据。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执法指导监督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导则》的出台打通了监管服务从政策到实践的“最后一公里”,接下来将在推广中查漏补缺,形成浙江省域大型营业性演出监管服务的统一标准,助力演出市场持续繁荣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