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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明年全市域推行长期护理保险

  本报杭州10月31日讯 (记者 张梦月 通讯员 刘颖) 明年1月1日起,杭州将全市域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10月31日,记者从《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政策吹风会获悉,杭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加2025年度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起步阶段按照每人每年90元标准定额筹资。

  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杭州市60周岁及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老年人已超过200万人;全市重度失能人数预计超过4万人。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朱燕锋介绍,杭州已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和多支柱养老保障制度体系,但针对减轻失能人员及其家庭的风险防范机制仍存在不足,群众护理服务供给与需求不平衡、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等问题依然存在。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正是为了完善全市社会保障体系,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照护压力和经济负担。

  长期护理保险按照不同参保类型分类筹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每年由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各承担45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每年由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贴60元,其中享受杭州市资助参保政策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由政府全额补贴。

  朱燕锋介绍,因年老失能或规范诊疗后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经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认定为符合重度失能标准,可享受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

  《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出台后,杭州医疗保障部门近期将陆续出台有关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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