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协首次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
推动“四方会商”机制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记者 李灿 钱祎 通讯员 俞建月
本报杭州10月31日讯 (记者 李灿 钱祎 通讯员 俞建月) 31日,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律协首次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围绕落实“四方会商”机制等展开研讨。
建立“四方会商”机制,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彰显法治自信的务实举措。近年来,我省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加强法治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有良好的“四方协作”基础。此次会商会,是凝聚共识、汇聚合力、携手攻坚的重要抓手,不仅开启“四方”共促执法司法公正的更高起点,也为推动“四方会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奠定坚实基础。
与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致表示,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职责和分工虽然不同,但在高水平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建设的过程中,有着共同的任务目标和价值追求,都肩负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今后会着力强化协作配合,深化良性互动,凝聚更强法治合力,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