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省委党校第三期进修一班4组 编辑 章忻
城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强调,要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如何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对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进行系统创新、整体提升,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龙港市以人为本,通过促进城乡融合、强化产业支撑、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等实践,为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样本。
新型城镇化助力中国式现代化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需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以新型城镇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的探路者,龙港市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上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实践,取得了许多标志性改革成果。
一是突出以人为本,破除“二元结构”。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新型城镇化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龙港市突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零门槛、多渠道、选择性、无差别”落户;以就业优先为导向,开展稳岗扩岗、技能培训等,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新途径;每年将80%以上财政收入用于民生事业支出,深化社会力量办社会事业改革,率先实现“全域城市化、就地市民化”。
二是锚定共同富裕,促进城乡融合。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城乡融合是发展新型城镇化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龙港市一体谋划、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突出区域联动发展,推进空间规划一体化布局,提升县域产业承载、人口集聚能力,协同打造“万亩千亿”产业平台;突出城乡一体化发展,编制城市规划体系,全域开展未来社区、和美乡村创建,实施老城有机更新,创新医共体、教共体、养共体、文共体模式。
三是强化产业支撑,提升承载功能。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是新时代新征程上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核心支撑。龙港市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和未来产业培育,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做强做优印刷包装、新型材料、绿色纺织等三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瞄准“高精尖”布局,大力发展智能装备、新能源等新兴产业。
四是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释放发展活力。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至关重要。龙港市探索推出“先租后让”“数据得地”等快速供地机制,率先探索全市域调剂保障宅基地资格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等制度,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破解“地从哪里来”;纵深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形成“一体化一次办”政务服务新模式。
五是创新管理体制,赋能基层治理。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毛细血管”,基层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龙港市全方位推进体制机制重塑、机构职能优化,“大部制”优化职能配置,仅设15个党政部门、6个事业单位,编制数较同类县(市、区)缩减60%以上;“扁平化”实现层级重构,获批实施全国首个规范“市管社区”地方性法规,构建高效扁平的“市—社区—网格”市直管社区新模式。
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提出,到2035年要实现更充分、更全面、更先进、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上,龙港市的经验做法可以提供相关启示。
着力强化顶层设计,进一步明晰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一方面,做好政策统筹。立足省域发展实际,提早谋划我省“十五五”新型城镇化发展思路,统筹顶层设计、项目建设与制度创新,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另一方面,强化改革引领。争取多层次改革授权,建立健全以改革实效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赋予特大镇具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快探索通过释放改革红利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新路径新模式。
着力强化以人为本,进一步彰显新型城镇化的核心要义。让转移人口“进得来”,增强“归属感”。全面推动户籍制度改革落地见效,加快养老、教育、医疗等方面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实现常住地登记户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让转移人口“留得住”,增强“价值感”。着眼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能力素养,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应培尽培”,增强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和融入城镇能力。让转移人口“过得好”,增强“尊严感”。在依法保障进城农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的同时,建立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着力强化产业支撑,进一步增强新型城镇化的内生动力。一方面,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引导、支持各地根据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搭建产业平台,有选择地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另一方面,推动产城融合互促发展。支持一批具有较好产业基础、交通条件、生态环境的地方,率先发展成为先进制造、文化旅游、生态农业、现代物流等专业功能县城。
着力强化要素保障,进一步激发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活力。一是加强土地供给改革。积极探索农村土地资源资产化和市场化新路径,逐步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纳入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实现物权效用最大化。二是加大资金多元投入。扩大政策性金融供给,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入股、合作等方式参与城中村改造、商业物业开发。三是优化人才引育方式。支持各地围绕产业需求和城镇发展实际,制定专项人才引育政策,开展人才工作创新试点。
着力强化管理创新,进一步优化新型城镇化的治理格局。一是完善基层治理体系。鼓励各地优先采用市场化手段和社会化治理破解城镇发展问题,健全将“有为政府”建构于“有效市场”“有机社会”基础之上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支持开展岗位任期制、政府雇员制等用人机制改革,释放基层治理活力。二是提升社区治理能力。不断强化社会自治功能,积极发展各类志愿型、专业型社区社会组织,增强自我管理、服务、解决矛盾的能力。三是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全面落实“多规合一”,系统谋划绿色低碳建设和智慧城市管理;融入特色文化元素,保护传承城市文脉,塑造城市文化“个性”。
【执笔:朱小敏 郑建忠 项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