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印发《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
通讯员 廖玮玮 记者 李攀
本报讯 (通讯员 廖玮玮 记者 李攀) 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浙江省信访工作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总结我省长期以来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系统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体现浙江特色、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信访工作改革创新成果,系统回答了推进我省信访工作现代化、法治化的方式方法和实现路径,是我省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要遵循。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和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弘扬“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深化“党建+信访”工作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机贯通”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带着办法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推动我省信访工作再提升、再突破、再上新台阶。要做好《办法》的学习培训、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信访部门要牢记职责使命,坚持人民情怀,强化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各地各部门在执行《办法》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省委、省政府。 (《办法》全文详见第四版)